葡萄酒社团联盟是由中国葡萄酒资讯网、北京frankie葡萄酒社团、上海美酒坊葡萄酒社团发起,以www.wines-info.com为媒体网络平台,促进各个社团的发展,以普及葡萄酒文化、宣传葡萄酒知识、正确引导葡萄酒消费、推动中国葡萄酒市场进步为目的的一个葡萄酒爱好者组织。葡萄酒社团联盟的英文全称Wine
Conssiurers Alliance of China。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联盟宗旨
促进葡萄酒爱好者交流,提高葡萄酒爱好者的欣赏水平,积极普及葡萄酒文化,努力推动中国葡萄酒市场繁荣进步。社团联盟倡导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公正公平、互相支持的原则,充分发挥联合的作用,建立网络时代的社团联盟体系,达到全体成员运作效率最大化和服务质量最优化,使各社团共同发展。
第二条、 社团联盟的组成
葡萄酒社团联盟由各地的葡萄酒社团组织组成,由常务理事会领导,秘书处为日常工作机构。
第三条、 社团联盟口号
“葡萄酒让生活更美好!”
第四条、本章程对所有社团联盟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第二章 社团联盟成员制度
第一条、 入盟要求
凡认可和遵守本章程,在各地经常性的举办葡萄酒社团活动,且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可向社团联盟秘书处申请,经联盟常务理事会商议批准,即可成为社团联盟的成员。
第二条、 入盟程序
1、与社团进行意向性接触;
2、 将社团的情况(社团现状、人数,活动次数,活动基本频率和最近一次的活动总结等)书面呈交常务理事会审核;
3、社团联盟将各社团信息录入wines-info.com数据库;
4、联盟机构以网上公告和电子会刊形式公告新会员加盟。
第三条、社团联盟成员权益
1、 得到社团联盟提供的各项资料及信息;
2、 及时收到社团联盟举办的各项活动通知;
3、参加社团联盟举办的葡萄酒知识培训活动;
4、参加会员联谊活动;
5、参加社团联盟不定期举办的大型交流会、年度大会及论坛 ;
6、在联盟中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7、对社团联盟的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8、联盟组织的各种活动和会议中,有组织管理和优先参加权。
9、有退出社团联盟的自由。
第四条、葡萄酒社团成员义务
1、向葡萄酒社团联盟提供本地区行业信息;
2、接受葡萄酒社团联盟的工作安排。
3、 应拥护社团联盟利益,非经常务理事会同意,不得以社团联盟的名义从事违背社团联盟性质、宗旨的活动;
4、完成联盟秘书处委托的各项工作。
5、尊重每个成员,遵守联盟制定的有关标准和规范,保护联盟其他成员的保密信息。
6、保持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成员间应真诚合作、不做损害社团联盟和其他成员利益的事。
7、提供成员社团的活动情况报道等相关资讯
第三章 机构和组织职能
第一条、 社团联盟行政架构
葡萄酒社团联盟实行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的理事会制度。
社团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组成,联盟发起单位负责人自动成为第一届常务理事会成员。常务理事会成员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社团联盟常务理事会设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理事长中设一名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由常务副理事长以外的副理事长兼任。
常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四人,秘书长一人。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秘书长人选由常务理事会提名或由联盟理事会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理事总人数的五分之一理事联名提名,经社团联盟理事会全体会议以二分之一以上票数选举和罢免。
社团联盟的理事原则上由各社团组织负责人担任,理事人选由各社团推荐,经常务理事会审核表决通过后公布。对于理事的接纳或变更事宜,原则上由常务理事会根据各社团推荐或对现任理事的表现进行审议,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接纳或罢免。
第二条、 社团联盟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全体会议
常务理事会会议应当在下列时间召开:
1、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2、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副理事长提议召开时。
3、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主持。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理事长指定副理事长主持。
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常务理事会成员。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会议决议须有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人员赞成通过方为有效。
理事会全体会议应当在下列时间召开:
1、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2、不少于二分之一的副理事长提议召开时。
3、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社团理事提议召开时。
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
社团联盟理事会全体会议由常务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理事参加。由理事长主持。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理事长指定副理事长主持。召开理事会全体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理事会成员。会议须有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会议决议须有参加理事会全体会议半数以上人员赞成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条、 社团联盟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全体会议的职权
常务理事会职责:
1、执行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2、任免各社团主任(会长)、副主任(副会长),审核表决任免理事。
3、在理事会大会闭会期间,增补或御免部分副理事长。增补和御免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4、确定各社团的组成与建制、设立与裁并。
5、审批社团联盟的活动计划。
6、领导和组织社团联盟与其他组织的各种交往和合作,并协调其相互关系。
7、促进社团联盟成员间的各项交流与合作,并协调成员间的相互关系。
8、制定社团成员行为规范,树立并维护统一的联盟形象。
9、审查和接纳新联盟成员,受理成员退出联盟的申请。
10、对违反本章程的社团成员,实行限制或暂停参加联盟活动直至除名等处罚。
11、领导和监督社团联盟各机构的工作。
12、管理和监督社团联盟的财务工作。
13、组织筹集社团活动经费,并筹集捐赠和赞助经费。
14、起草修改社团联盟章程方案,交联盟理事会全体会议表决;
15、制定社团联盟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交联盟理事会全体会议表决。
16、制定、审查和决定理事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具体财务计划和进行实施监督。
17、负责决定和签定联盟与其他组织、企业的合约。
18、确定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人选交理事会全体会议表决;进行常务理事会的工作分工组成变动。
19、决定社团联盟的其他重大问题。
社团联盟理事会全体会议主要职责是:
1、商议和表决通过社团联盟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审议和表决通过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审议和表决通过联盟章程、规定、重大行动计划。
4、表决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5、商议表决社团联盟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四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并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和理事会全体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社团联盟秘书处职责:
社团联盟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秘书长具体负责管理秘书处工作,执行理事会决议的各项工作。秘书处接受常务理事会领导,具体工作向常务理事会汇报和请示。
第六条、社团联盟活动经费来源
1、捐赠和赞助。
2、其它合法收入。
经费支出:
1、社团活动经费。
2、其他有关开支。
社团联盟经费由秘书处负责管理,理事会进行监督。经费的预决算由理事会审定,秘书处执行。
第四章 活动范围
第一条、社团联盟将会不定期在全国范围举办统一主题的活动,邀请有条件的企业赞助参加,邀请对象由理事会决定;
第二条、为了提高各社团会员的专业知识,社团联盟会不定期提供培训或举办葡萄酒知识讲座;
第三条、社团联盟还会不定期的举行葡萄酒网上沙龙,促进各社团之间的交流,增强社团组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以达到社团发展的要求;
第四条、社团联盟还会不定期的举行公开讲座和培训,并可派人以社团联盟的名义在参加一系列相关学术活动;
第五条、组织并安排联盟会员进行企业考察活动,为社团会员创造实地考察的机会;
第六条、中国葡萄酒资讯网将通过电子邮件、网上发布等方式将活动及其它社团活动信息和相关资讯以会刊形式提供给会员。
第七条、联盟各社团组织和会员应该积极履行联盟宗旨,开展葡萄酒文化的普及教育和新闻报道工作,中国葡萄酒资讯网欢迎会员将本人作品或文章发表在网站“社团联盟”相关板块或葡萄酒论坛的“社团活动专栏”中;网站有权选择优先在网站的中、外文版面发表这些图文,并向有关媒体推荐(由使用者向作者支付稿费)
。
第八条、各社团成员单位和理事会成员、均应保证会员资料的安全及保密性;未经常务理事会许可,任何人不得将这些资料透露给第三方。
第九条、各社团会员在参加社团活动、取得服务时应听从社团负责人的安排和社团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社团或社团联盟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在参与网上社区、论坛时,应友善交流,不得发表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文明的言论或图片。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会员,社团及社团联盟保留取消其会员资格的权利。
本章程是社团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基本原则,并在今后服务过程中不断修正完善。
社团联盟各机构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具体工作细则,报理事会确认后实施。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社团联盟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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